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

【置頂】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羽球社社團組織章程

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羽球社社團組織章程

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初定
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五日社員大會修訂通過
民國99 09 23 日教育部
台技()字第0990160764-A 號函核定更名


第一條:本社係依據私立台南應用科技大學【以下簡稱為本校】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頒定之「學生社團輔導管理」設立之社團,主管單位為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第二條:本社全名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羽球社,簡稱羽球社。【以下簡稱本社】英文名稱為BADMINTION
第三條:本社之成立宗旨為:
().讓熱愛羽球的同學有活動時間場所。
().本社為各系科加入之同學教導有關羽球方面的知識及技巧。
().本社讓同學對羽球興趣更加濃厚,從中學習如何增加團隊精神。
第四條:本社上課地點為本校體育園區之羽球館。
校址:台南縣永康市鹽行里中正路529號,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羽球社。


第五條:凡本校師生,認同本社宗旨及對本社有興趣者,均可依社團社員登記程序登記加入本社為社員。
第六條:社員的權利和義務如下:
().社員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,另享有本社各項服務和權利。
().社員有遵守社章,幅從各項決議及領導、繳納設費,接受指派工作,維護社譽之義務。
().對於本社之各項集會、活動,社員均有義務按時參加,因故時向老師或社長、副社長說明原因後,完成請假手續。
().社員若有表現極為優異時,由社長報請學務處依校規給予適當的獎勵。


第七條:本社最高權機構社員大會,其職掌如下:
().本社組織章程及各項辦法之制定與修改。
().議決本社各項工作計畫、報告及經費收支,編列預算、結算等事項。
().本社社長、副社長和各組組長人選之選舉、罷免事項及各項同意權之行使。
().監督本社幹部之行政工作。
().決定本社財產之處分。
().有關本社之各項決議事項,均須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員出席,出席人員須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此決議案。
第八條:本社設有社長一人、副社長一人。其人選由社員大會於每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選舉,社長、副社長候選人,由社員相互提名,於選舉前一個月向文書組登記參選。必要時社長得向社員大會提出下屆社長、副社長候選人之參選名單。
第九條:社長、副社長職掌如下:
          ().須為本社現任社員。
          ().前學期成績七十分以上,操行八十分以上,並無記過以上處分者。
          ().本社社長及副社長之選舉結果以得票數多者當選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 ().本社社長及副社長當選後,若受記過以上之處分,則由指導老師直接罷免;若因故不能勝任時,亦應立即罷免。唯罷免案須經社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,經社員大會通過後,
報請訓導處核准後成立,並於罷免成立後一個月內選出新人選。
().對羽球有熱誠的態度。
第十一條:本社設有文書組一人、總務組一人、美工組一人等工作組。其幹部由社長遴選服務熱心、前學期學業成續及操行成績七十分以上之社員,向社員大會提名獲得同意後任期用之。各組執掌如下:
().文書組:負責本社各項文書、會議資料及檔案管理工作,並負責辦理各項文教活動、學術演講、研習會及出版刊物等計劃與執行事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).總務組:負責本社財產管理及各項有關統計、出納之帳務工作。
().美工組:負責本社之各項宣傳品之製造及資料封面製作。
第十二條:各工作組組長當選後,若受記過以上之處分時,或因故不能勝任職務時,由社長直接更換支,並報請社員大會追認通過。各工作組組員若因故不能勝任其職務時,由其工作組組長報請社長更換之。
第十三條:社長、副社長及各工作幹部均以無給職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連任以一次為限。
第十四條:有指導老師兩年,以指導社團運作。其人選由社長尋找校內或校外學有專精之老師或訓練人員,依程序報請校長聘任之,任期為一年。本社團指導老師之指導費用依本社規定辦理。
第十五條:視實際需要聘請資深社員或畢業之學姐擔任顧問,指揮協助辦理各項社務。顧問為無給職,其人選由社長呈報社員大會會議決聘之。


第十六條:應於每學期初即期末加開社員大會,由社長召集並擔任主席,全體社員均須參加,並邀請指導老師及顧問列席。另可視臨時需要或經社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,召開臨時社員大會。
附註,分為社長及社員會議:
社長會議:以社長為召集中心,對象以幹部為主。
社員會議:由課外活動中心召開,日期以星期三為主。
第十七條:應於每月不定時召開幹部會議,由社長召集並擔任主席,副社長及各組組長均須參加,並可視需要邀請指導老師及社員列席。


第十八條:經費來源如下:
().社員繳納之社費,其金額由社長提請社員大會通過,每位社員酌收100元作為社費,向社員收取。
().本校學生活動中心之各項活動補助。
().若有重大集會或活動時,由社長提請社員大會通過後,同社員收取。
().利息及自由樂捐。
第十九條:本社社費以一學期收取一次為原則,社員均須繳交。若社員因故休學或退學時,不得要求退還。
第二十條:各項收取費用,均由本社發給正式收據以為憑證。
第二十一條:各項之收支經費,均須由總務組製作報表(收支對照表),同社員提出報告,經通過後始可列入紀錄及存檔。
第二十二條:本社於會計年度,於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止。
第二十三條:本社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一個月,由相關幹部編輯年度工作計劃及收支預算表,提報社員大會議決。並於會計年度結束前一個月,編造年度工作報告及收支預算表、收支項目及財產目錄等,提報社員大會決議。
第二十四條:本社若因故停社時,剩餘財產由本校學生活動中心代管之。


第二十五條: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,由社員大會決議修訂,並送交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核備。
第二十六條:本章程未規定之事項,參照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頒訂之規定辦法。
第二十七條: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,並呈報本校學務處核備導照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



社團規章



  除社團上課時間外,切勿遲到或早退。

社團點名時間為星期三下午320430,若此二次點名有一
  次未點到,視為一節曠課

  須聽從幹部和老師指導。

  社團證件需交齊。

  不得無故缺席。

  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,取消認證資格。

  不得任意毀損學校及社團借用的器具。

  不得在羽球館吃喝東西,保持場地清潔。

  社費未繳交者或故意拖延不交者,取消認證資格。

  不得假借上廁所或任何理由之名出外閒晃或買東西。



社團目標




近程目標

讓進入羽球社的社員們,在羽球社可以學到許多羽球的正確姿勢及在球場上的規則,可用於比賽時發揮作用,在羽球場上得到優異的成績。




中程目標

讓進入羽球社的夥伴們,在學習羽球的相關資訊之際,更能在社團內和不同科系的社員相處的更加融洽,並能從小團體中培養良好的人際關係。




遠程目標

將對羽球熱愛的精神,藉由社員們將之推廣到深遠的層面,讓羽球可以成為每個人所喜愛的運動,提倡出人人運動的好習慣。





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生社團暨系科學會

幹部職責

指導老師
* 輔導學生社團幹部各項業務及組訓工作
* 輔導社團各項活動
社長
(會長)
* 負責推動社團各項工作
* 對外代表社團,對內處理各項事務
* 籌劃社團活動之舉辦並分配各組工作
* 定期召開工作會報及列席各項會議
* 指導新任社團幹部有關社團之各項事宜
* 負責編列社團經費預算及傳用管理工作
* 彙編社團工作計劃及行事曆
副社長
(副會長)
* 協助社長處理社團日常業務
* 督導社團舉辦各項活動之簽呈及執行工作
* 負責社團對外之公關工作
* 負責社團幹部值星及出缺席狀況
* 負責書寫宣佈稿及各項活動公假卡之填寫、彙整
* 策劃社團幹部之研修工作














美工組
* 負責各項活動之攝影工作
* 各項活動及節目之海報繪製及字幕剪貼
* 各項活動場地及舞台設計、佈置
文書組
* 負責各項會議紀錄及整理事宜
* 活動資料之整理與保存(含照片、錄音)
* 社團人事資料之整理
* 寄送社團行事曆及各項活動之邀請函
* 處理社團信件之整理、保管及回函
* 負責各項活動相片沖洗登記、整理存檔工作
總務組
* 負責社團經費之各項收支帳紀錄
* 負責各社團收支帳目及財產清冊
* 負責社團出納,各項庶務事宜及零用金之管理
* 負責社團器材之採買與管理
* 負責建立社團財產登記表及管理財產及物品借用









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社長守則

社團社長若有社務問題或各項意見,可立即告知社輔或中心夥伴,以利解決或改進。
一、社團活動為一學年,除經課指組核准外,各社長勿擅自同意社員轉出或轉入。
二、社團紀錄簿務必詳細填寫上課內容,經指導老師及社長簽名並蓋社章後,於上課當日16:50繳回學生餐廳3F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三、社團活動時請確實點名。
四、銷假方式
五、社長值星時間為中午12:00—0100,切勿早退或無故不到,若未簽到或日後補簽均視為缺席。若當日為社長會議或社長有事無法值星,可由其他幹部代理值星或社長於二個禮拜內補值星。
六、若社團上課地點須更改,請社長於該週星期三中午前至活動中心3F向課外活動組登記並填寫「社團更動上課地點申請表」,以利課外活動駔老師抽點,更動地點後,禁止自行再做更改,若未在規定時間前登記,禁止更換上課地點。
七、更動社團活動上課地點,須由上課一週前告知社員,禁止張貼上課地點更動海報。
八、各社團需夾單通知,須詳細註明社團之班級姓名,且務必至課指組登記,並加蓋學生活動中心之戳章,才可送至生輔組各班點名夾內。
九、社團辦公室之整潔需由各社團負責,若有張貼海報或任何文宣品,須先經由社輔組審查蓋章後,始得張貼。
十、各社團欲張貼海報或活動標語於校園內,須至課外活動組指導組或活動中心加蓋戳章,嚴禁使用雙面膠帶,活動結束後須立即清除,以維護校園之清潔,除校際性活動或全校性活動外,宣傳海報不得張貼於中正大樓圓柱牆。
十一、社團海報或任何文宣通知,禁止使用簡體字。
十二、社團呈送活動報告時須附上經費書算表及活動辦法,前於核可後印三份,交由活動申心總幹事、社輔組、會計存檔。
十三、社團各項活動報告書須於活動十天前完成申請手續,經費申請需於活動報告書核可後七日內,像活動中心會計領取。
十四、社長會議每個月召開一次為原則,時間定於中午12:0013:00,若此時間無法召開會議,由社長另定時間及地點,各幹部務必準時至指定地點開會。
十五、社團上課時間,禁止在下午450以前提早下課。
十六、社長及各幹部之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,若有錯誤或更動者,請立即向社團內部做更改,還要向課外活動組告知作修正,避免有召開社長會議時無法聯繫。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以易連絡上為主。
十七、社團活動時間,嚴禁社員至別社參加活動。

十八、社長任其為一年一任,副社長及社團其餘幹部則可視需要一學期改選一次。
十九、社團專屬之資料儲存之隨身碟由社長保管,只限用於社團上,若遺失,由社長負責。
二十、社團專屬之資料儲存之隨身碟不可用於私人用途,若有此行為,立即撤銷其幹部之職位或不給予其社員之認證。






社團(含系科學會)財務管理須知



一、所有花費均須取得正式憑證及開發收據證明
二、社團帳目類別
三、收支明細表
四、單項活動經費預算表
五、單項活動經費結算表
六、學期、年度經費預算表
七、學期、年度經費結算表
八、單據黏貼以一項活動之所有單據黏貼於一張黏貼單為準
九、每個社團、系科會均需有存摺,請勿將現金隨身攜帶
十、社團財產包括經費、器材、文書檔案等
十一、財產清單只需列記固定資產,消耗品不需列入
十二、每學期第一次社團時間之前,需擬定「學期、年度經費預算表」
十三、每學期最後一次社團時間,需將「學期、年度經費結算表」提出辦理徵信
十四、學校若有補助活動經費,需在活動結束後一週內,將各項正式憑證送交學生活動中心會計,以憑辦理請款。未依時間送交或未事先報備者,取消補助。
十五、用心、細心、耐心、恆心